(一)地块基本情况
1、地块编号:WGC2020007
2、土地位置:湛江市疏港大道东侧、湖光快线南侧。
3、出让面积:215870.9 平方米。
4、土地用途:零售商业用地、城镇住宅用地、公园与绿地、教育用地、交通服务 场站用地、体育用地、社会福利用地、医疗卫生用地、城镇村道路用地。 其中,零售商业用地 48298.97 平方米(含 2905.57 平方米弹性道路用地),可兼容 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 30%;城镇住宅用地 61835.18 平方米,地块兼 容零售商业用地不超过总用地的 20%;公园与绿地 34990.42 平方米,其中与零售商业 用地相邻的 7323.6 平方米公园绿地由建设项目投资建设,该绿地面积可按 50%计入零 售商业用地的规划指标计算;与城镇住宅用地相邻的 3500.12 平方米公园绿地由建设 项目投资建设,该绿地面积可按 50%计入城镇住宅用地的规划指标计算,24166.7 平方 米不纳入项目规划指标计算;公园与绿地(防护绿地)1472.32 平方米,不纳入项目 规划指标平衡;教育用地 11901.95 平方米,该地块属规划 45 班九年制学校的一部分, 学校总用地面积 50791.58 平方米。该 11901.95 平方米中小学用地由地块开发单位投 资建设,可按照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计入城镇住宅用地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;交通服 务场站用地(社会停车场)3530.85 平方米,布局不少于 118 个汽车停车位,停车空 间为乔灌木混合配置;交通服务场站用地(公共交通场站用地)3043.32 平方米,建 设公交首末站;体育用地 10126.68 平方米,建设居民运动场/馆;社会福利用地 3528.64 平方米,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;医疗卫生用地 3635.44 平方米,建设卫生服务中心; 湛 江 市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网 上 竞 价 出 让 公 告 湛 自 然 资 网 出 告 字 〔 2020〕第 6、 7 号 2 城镇村道路用地 28359.5 平方米;公园与绿地(水域)5147.63 平方米,不纳入项目 规划指标平衡。
5、出让年限:商服用地 40 年、住宅用地 70 年、其它用地 50 年。
(二)宗地规划情况 零售商业用地:容积率≤2.5,建筑密度≤40%,绿地率≥35%,建筑限高 50 米。地 块兼容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 30%; 城镇住宅用地:1<容积率≤2.9,建筑密度≤22%,绿地率≥35%,建筑限高 80 米。 地块兼容商业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的 20%; 教育用地:容积率≤1.0,建筑密度≤26%,绿地率≥35%,建筑限高 28 米; 体育用地:容积率≤2.0,建筑密度≤30%,绿地率≥35%,建筑限高 24 米; 社会福利用地:容积率≤2.0,建筑密度≤30%,绿地率≥40%,建筑限高 24 米; 医疗卫生用地,容积率≤2.0,建筑密度≤30%,绿地率≥40%,建筑限高 24 米; 其他规划条件按湛自然资(规划)函〔2019〕2429 号执行。
(三)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、起始价: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(¥270,000,000.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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